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时 间 记 忆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最 新 评 论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专 题 分 类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最 新 日 志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最 新 留 言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藏獒搜索
藏獒用户登录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友 情 连 接
藏獒博客信息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小白要向藏獒讨说法 
[ 2008-8-22 15:32:00 | By: zangao ]
 

俗话说“狗咬狗,一嘴毛”,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理解为:畜牲之间的争斗,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然而,一起“狗咬狗”的事件却闹出了大动静,日前竟然作为一桩民事案件闹进了虎丘法院:在高新区一高档公寓楼内,一条温顺可爱的草狗“小白”跟随主人出门时,在楼道里遭遇一条高大威猛的“狗王”藏獒,结果被对方咬伤。事后,“小白”的主人多次向藏獒的主人讨说法,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终于,这对仅一墙之隔的邻居为了两条狗将对簿公堂。


据悉,这是《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出现的首例“狗咬狗”官司。

白狗黑狗狭路相逢

蔡小姐是在工业园区上班的一名白领,家住高新区狮山路狮山丽晶公寓酒店。

蔡小姐的爱犬“小白”是一条性情温顺的草狗,今年两岁半,浑身雪白,耳朵和鼻子是棕色的,很讨人喜欢。蔡小姐告诉记者,“小白”是她所在公司的美国籍总裁送给她的礼物。自从“小白”进了家门后,蔡小姐就像对待家庭成员一样悉心照顾它,不管工作有多忙,每天下班后她都会带着它出去遛一圈,“‘小白’就跟我儿子一样。”去年3月1日《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蔡小姐马上就给“小白”办了“户口”。

今年5月,蔡小姐隔壁搬进了一名姓殷的男子,和殷某一起搬进来的,还有一只“又大又黑又凶”的狗。蔡小姐说,这条大黑狗样子很吓人,叫声沉闷但很有力,一旦叫起来整个楼道里都能听见;这条狗有时候还会在楼道里遛达,居民们看见了都很害怕。

7月13日晚上9点12分,蔡小姐打算去楼下遛狗,她牵着“小白”刚刚走出自家的大门,那条大黑狗就“呼”的一声蹿上来,一下子将“小白”扑倒在地,张开血盆大口咬住“小白”的脖子。“幸亏‘小白’戴着一条很厚的项圈,要不然脑袋当场就被咬下来了,”回忆起当时的一幕,蔡小姐至今仍感到心惊肉跳。瘦弱的蔡小姐不知从哪里涌上来一股劲头,她冲上去使劲拍打和自己体型差不多大小的黑狗,但黑狗似乎毫无反应,仍死死地咬住“小白”不放。后来,黑狗的主人殷某出来了,将自己的狗拉了回去。这时,“小白”的右前腿已经被咬开一个窟窿,鲜血淋漓。蔡小姐马上将“小白”送到宠物诊所去治疗,医药费、交通费等共花费了800元。

“狗王”?身价10万元?

7月14日上午,蔡小姐在物业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找肇事黑狗的主人殷某交涉,向他索赔。不料殷某说只能赔400元,他的理论是“人的手臂受伤了,去医院缝几针也花不了800元”。双方弄僵了,只好由狮山派出所的警察出面,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调解,但最终没有结果。


狮山丽舍物业管理处保安部主管马长林对当天上午发生的一切印象深刻。马长林说,当时殷某自己承认这条黑狗是一只藏獒,而且没有取得养犬许可证。马长林当即向殷某指出,藏獒属于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希望他尽快把这条藏獒弄走,否则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会前来捕杀的。“不料殷某当时就勃然大怒,当着警察和蔡小姐的面嚷道‘谁敢来捕?这条藏獒是我花了10万块钱买的!’”马长林回忆说。

马长林告诉记者,在“狗咬狗”事件发生之前,物管处就曾数次接到业主们对这条藏獒的投诉。物管处的监控录像显示,在7月13日事发之前,这条藏獒已经在楼道里来回跑动了一阵子。

物管处经理助理蔡美花介绍,“狗咬狗”事件发生后,物管处专门向殷某发了公函,要求他尽快将藏獒自行处理掉,但殷某当着物管人员的面将公函撕毁。

蔡小姐告诉记者,交涉无果后,她向狮山派出所、虎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等部门举报肇事藏獒,警方数次对殷某作出书面警告,但藏獒依然在楼道里出没。后来治安大队决定于7月28日强行清理这条藏獒,但从7月27日起,这条狗就再也不见踪影了。


7月26日,蔡小姐再次上门向殷某讨说法。殷某公然宣称:“它(指藏獒)是狗王,你这种草狗它拎起来就要咬的,你不服从它就要咬你的,懂不懂啊?”蔡小姐向殷某提出了赔偿要求,殷某说:“我去缝个四针也不要这点钱,赔什么赔啊?”蔡小姐指出,这800元赔偿是有各种发票做证据的,殷某回答道:“你有证据就去法院打官司!藏獒怎么了?你也养不起,你养得起吗?我看你穷得发疯了……”

“狗官司”闹上了法庭

与“狗王”的主人数次交涉无果后,蔡小姐忍无可忍,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爱犬“小白”讨个说法。

日前,蔡小姐正式向虎丘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令“狗王”的主人殷某赔偿“小白”的医药费800元以及其他费用,并要求殷某公开道歉。记者了解到,法院近日内将开庭审理此案。

苏州市吴越律师事务所的姚茂春律师说,这起“狗咬狗”案子在法律上没有难度,其本质就是两个人的物相互损坏,只要确定有关当事人过错就行了,但在法律之外,这起案子值得人们思考的东西还很多。“你养条狗,和你买辆汽车,本质上并没有不同,同样是体现人对物控制。正如我们不能酒后驾车,养狗也不能影响相邻关系,这是基本常识。在这起‘狗咬狗’案件中,藏獒并没有过错,它只是畜牲,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狗主人的言行却值得商榷。”

一名社会学学者认为,苏州是一个素以文雅谦和而著称的文明古城,在这样的城市里,在全国上下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一起“狗咬狗”的小事竟然闹得惊动法院,这实在令人感到荒谬。

 
 
  • 标签:藏獒 
  • 发表评论:
    藏獒在线提醒您:正在打开...
    Powered by Oblog.